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
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y78236
倪飞
2-14-386-1173
预告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05月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