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川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5-06

申请人周川于2024年04月1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补证(登记类型)登记,因转业证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一致,申请人提供了:(户口本与笔录声明)。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2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05月 0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