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钢附属企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0-154-1052)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4-17

关于鞍钢附属企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0-154-1052)的遗失声明

 



鞍钢附属企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40-154-1052、不动产权证书号为003144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发布人: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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