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冬云、吴晓东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31-151-1062)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2-28

关于张冬云、吴晓东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31-151-1062)的遗失公告

 

张冬云、吴晓东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31-151-1062、印刷编号为35266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19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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