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艳萍、宋秉章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09-17-1053的遗失公告
李艳萍、宋秉章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2-109-17-1053、印刷编号为77791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22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