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志勇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12-49-1321)的遗失声明
于志勇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2-112-49-1321、印刷编号为21100927393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志勇:
2024年 1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