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旧堡新堡校办木材经销处土地证鞍集用(2011)第480053号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土地证
备注
1
鞍山市旧堡新堡校办木材经销处
鞍集用(2011)第480053号
该宗土地位置错误,需进行更正登记,依据相关文件予以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