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永权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29-208-1012)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1-08

关于张永权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29-208-1012)的遗失公告

 

张永权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29-208-1012、印刷编号为21104225750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26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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