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波预告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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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Y39823
李波
2-27-471-3101
预告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