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慧君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4-46-167-5)的遗失声明
张慧君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4-46-167-5、印刷编号为21201986409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慧君
2023年12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