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亚芹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5-114-1051)的遗失声明
张亚芹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45-114-1051)号印刷编号:711605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亚芹
2023年 12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