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税务局第二分局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4-80)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11-28

鞍山市税务局第二分局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44-80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鞍山市税务局第二分局

 

 

2023年11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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