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112-8011)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18)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9324号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4-112-8011
作废
2
依生效的法律文书作废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