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为鞍国用(1990)第10002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