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天姝(42-126-76-1072)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11-09

关于吴天姝(42-126-76-1072)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01307100119


吴天姝

42-126-76-1072

遗失

2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1月 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