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世利、任明芳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55-83-205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10-27

关于原世利、任明芳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55-83-2053)的遗失声明

 

原世利、任明芳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55-83-2053、印刷编号为88110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原世利、任明芳

2023年10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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