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宝贵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10-14

关于孙宝贵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孙丹于2023年10月14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产籍号:1-74-85-4011,经查询登记簿,1998年参加房改时,产籍号1-74-085-4011房改审批表中孙宝贵婚姻状况为离异与实际情况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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