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秉华(2-40-212-1023) 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10-13

请人邵秉华于2023年10月13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业务,因房改表中配偶孙玉琴姓名与身份证上名字不符,申请人提供了:情况说明、房改售房更正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0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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