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清池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10-12

关于赵清池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赵清池(产籍号:1-75-28-15)于2023年10月12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因上手档案材料中提供了军官证,现因申请人退役时间久远无法找到原部队,无法出具与身份证是同一人证明。现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并进行笔录声明原军官证与现身份证为同一人愿承担相关责任。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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