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清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3-95-1011)的遗失声明
郭庆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43-95-1011、印刷编号为394509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清
2023年9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