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桂美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10-25

关于金桂美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金桂美于2023年8月8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因合同缺少最后一页,无法为期登记,现将该事宜提交疑难问题会商通过。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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