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丽影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3-77-3052)的遗失公告
刘丽影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43-77-3052、印刷编号为285875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23日至2023年10月19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