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梅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1-115-3023)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9-18

关于于梅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1-115-3023)的遗失公告

 

于梅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41-115-3023、印刷编号为731633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2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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