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殿柱,配偶张淑珍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9-15

关于吴殿柱,配偶张淑珍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张淑珍于2023年9月15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继承转移登记(产籍号1-44-88-4021),因1999年办理房屋登记时,登记簿档案中房改审批表中配偶姓名张素珍填写错误,正确配偶姓名为张淑珍,申请人张淑珍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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