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静敏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9-15

关于王静敏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王静敏于2023年9月15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产籍号1-11-72-4032,因2004年办理房屋登记时,登记薄档案中房改审批表中王静敏的身份证号210311520221001填写错误,正确的身份证号码为210311195202210047,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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