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洪鹏、配偶朱静华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9-14

关于王洪鹏、配偶朱静华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王悦生于2023年9月14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继承转移登记(产籍号1-64-16-4062),因2001年办理房屋登记时,登记簿档案中房改审批表配偶姓名张敏填写错误,正确的配偶姓名为朱静华,现申请人王悦生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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