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秀俊,李鹏霄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6-122-2032)的遗失声明
张秀俊,李鹏霄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46-122-203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秀俊,李鹏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