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君立,吴媛媛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21-51-1092)的遗失声明
孔君立,吴媛媛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2-121-51-109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孔君立,吴媛媛
2023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