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河与韩玉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 1-40-163-207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8-22

关于张河与韩玉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 1-40-163-2073)的遗失声明

 

张河与韩玉华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40-163-207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河、韩玉

2023年  0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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