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桂兰与张玉和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59-53-2062)的遗失声明
张桂兰与张玉和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59-53-206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桂兰 张玉和
2023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