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久昌、王春梅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18-283-3066)的遗失声明
李久昌、王春梅因保管不善,将(3-18-283-306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3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