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本易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3-158-1033)的遗失声明
胡本易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53-158-103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本易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