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翊汉的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8-0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199912210030

罗翊汉

1-4-118-6041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2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8月 8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