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占英、王娇妮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8-02

关于王占英、王娇妮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2

200108220373

200108210221

200205280206

王占英、王娇妮

1-23-91-102045

1-23-91-102046

1-23-91-102090

依(2022)辽0302执恢348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3




其他原因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8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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