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万松、沈素莉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10-325-3041)的遗失声明
朱万松、沈素莉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10-325-304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万松、沈素莉
2023年 8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