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长鑫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5-113-7053)的遗失声明
温长鑫因保管不善,将(1-45-113-705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3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