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42-1-122-3031)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7-17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42-1-122-3031)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003137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

42-1-122-3031

依法作废

2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 17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