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意珍(3-19-14-1041)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7-13

关于王意珍(3-19-14-1041)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王意珍于2023年7月13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继承转移产籍号:3-19-14-1041登记,因登记簿房改表中购房人配偶栏中王义珍书写错误,与王意珍姓名同音异字,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继承公证书,笔录声明王义珍与王意珍为同一人。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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