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宇(42-118-19-1062)他项权利证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7-0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79602 宋宇 42-118-19-1062 他项权利证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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