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丹,苏胜桓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21-9-1084)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7-05
关于金丹,苏胜桓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21-9-1084)的遗失声明 金丹,苏胜桓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或不动产单元号42-121-9-108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丹 苏胜桓 2023年 7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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