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鞍山分行不动产登记证明133819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
备注 |
1 |
13381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鞍山分行 |
2-55-87-1013 |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 |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