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永凤不动产权证书(3-84-32-3041)的遗失声明
黄永凤因保管不善,将3-84-32-304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永凤
2023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