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德永,李海燕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8-99-2031)的遗失声明
齐德永,李海燕因保管不善,将(1-48-99-203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德永,李海燕
2023年 6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