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桂清申请继承张荣辉遗产份额的不动产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6-02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康桂清因申请继承其配偶张荣辉与其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张荣辉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名下共有两处房产,1、坐落于:铁东区长甸南街53栋17层62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72-111-1172),建筑面积为:67.67平方米。2、坐落于:千山东矿街47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43-33-27-3053),建筑面积为:61.8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荣辉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张荣辉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康桂清从丧偶至今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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