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金玲,李迎和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0-148-3)的遗失声明
王金玲,李迎和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50-148-3)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