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桂娟(2-1-197-2174)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5-23

关于于桂娟(2-1-197-2174)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于桂娟于2023年5月23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回迁房(2-1-197-2174)登记时,申请人所提供的于桂娟与赵世芳结婚申请书中,于桂娟的出生日期有误,申请人声明:赵世芳与于桂娟是夫妻关系于1984年5月11日登记结婚情况属实。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5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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