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宋菁菁因申请继承其母亲王萍单独所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铁东区胜利路112甲栋21层78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11-212-1212),建筑面积为:80.23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王萍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王萍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王萍从离异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