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健(1-51-264-1022)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5-22

关于高健(1-51-264-1022)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00509200680

 

 

高健

1-51-264-1022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  月 22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