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宪仁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5-19
关于孟宪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0056413 孟宪仁 1-78-3-4021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5月 17 日 发布人: 张丹妮 2023 年 5 月 17日 核对人: 李玉祥 2023 年 5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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