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洁(产籍号3-12-270-5041)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5-18

关于赵洁(产籍号3-12-270-5041)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赵洁于2023年5月18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产籍号3-12-270-5041)登记时,申请人所提供的赵杰与阚以山结婚登记申请书中,阚以山的身份证号码有误,正确的为210304660220101;赵杰姓名同音异字,正确的为赵洁。申请人声明:赵洁与阚以山是夫妻关系情况属实,于1988年6月3日登记结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5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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